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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000553502/2019-11944主题分类:组织机构发布机构:司法局
发文日期:2019-01-11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——部门介绍
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——部门介绍
发布机构:司法局 发布日期:2019-01-11

 部门全称: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


称:县司法局

质:县政府组成部门

部门职能:

    大厂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概括起来说职能是:法律服务、法律保障。共有干部职工57人(在职干部职工42人,退休职工15人)

    
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概括起来说职能是:法律服务、法律保障。具体有九项职责:
 

(一)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章、制度,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监督实施;

(二)管理、监督、考核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,开展律师、公证业务;

(三)管理、指导法律服务所,开展基层法律服务;

(四)开设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,提供法律咨询服务;

(五)管理和指导司法所开展工作;

(六)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协调、指导全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;

(七)负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治理;

(八)负责法律援助工作;

(九)管理和指导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延伸帮教工作;

(十)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鉴定工作;

(十一)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、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;

(十二)接受县人大、政府对部门有关地方法规、规章的咨询;

(十三)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协助县委考察司法所领导干部;

 

(十四)承担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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